幼儿园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具体措施

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大连市教育局《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我园园长第一时间全园性的召开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专项会议,将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表现及严重危害进行了详实的分析与解读,使大家明确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此外,还宣读了大连市教育局《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意见》的文件和《高新园区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问题的实施方案》,并提出了我园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更新观念,端正办园思想。幼儿园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讨论活动,深入理解《纲要》精神实质,更新教师、家长们的教育观念,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切实实施符合幼儿发展的学前教育。 使家长们明确:幼儿教育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必须坚持从幼儿生理、心理特点出发,因材施教,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将小学教育提前到幼儿阶段,违背教育规律,是在拔苗助长,不利于孩子今后健康发展。幼儿教育小学化的做法从根本上忽视了幼儿的生理及心理特点,幼儿的身体机能和神经系统都很脆弱,强制性延长幼儿学习知识、技能的时限,会增加儿童神经系统的负担,长此以往,必然会伤害儿童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严重危害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还可能诱发幼儿的厌学倾向,“重复型教育”还容易使儿童养成不良学习态度、习惯,危害极大。     

(二)依法治教,规范办园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划分年龄班并按规范统一班级名称:托班(2-3周岁),小班(3-4周岁)、中班(4-5周岁)、大班(5-6周岁)。严格规范幼儿园教学用书的管理,避免导致出现“小学化”倾向问题。

        (三)遵循规律,保障幼儿健康成长。教师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坚决执行“六个不准”,不使用小学教材和其他不规范用书进行教学活动;不教学拼音、汉字书写、笔算、珠脑心算等小学教学内容;不给幼儿布置家庭书写作业;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不举办各种形式的小学预科班;不在正常的幼儿一日活动时间内举办收费性质的兴趣特长班。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幼儿园充分利用网络、宣传单、举办家长讲座等形式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会、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让家长进一步明确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办园方向和办园目的,转变家长观念,逐步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共育的良好氛围。

 

我们深深地认识到,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的工作的开展,对于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对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和谐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